刑法类型
女子冒充未婚军官QQ诈骗 自作聪明难逃法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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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4-4-4 | |
案情简介:
一已婚女性徐某(另案缓刑期间)通过网络QQ认识了在某单位工作的被害人刘某,徐某隐瞒自己已婚、无业的事实,称自己名为“舒俊佳”、未婚,在武警总队工作,并从网络上下载一些女军官的照片谎称是其本人,骗取被害人刘某的信任,后二人开始网恋。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,被告人徐某编造需找关系送礼、购买手机、家具、看望病人等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刘某借钱,刘某先后24次通过银行往被告人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92800元,并购买了一部价值780元的中兴V880手机给被告人徐某。2013年3月,被告人徐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在某单位工作的被害人胡某,被告人徐某采取上述同样的手段,于2013年3月至6月,骗取被害人胡某人民币37400元。被告人徐某将上述款项全部挥霍。 法院判决:以诈骗罪判 处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
律师浅析: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网络QQ,隐瞒其已婚、无业的真相,虚构本人系武警部队女军官的事实,骗取被害人刘某、胡某信任并与之网恋,以借款为名,多次编造理由骗得二被害人钱物共计人民币130200元及价值人民币780元的中兴V880手机1部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,应当撤销缓刑,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,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。被告人徐某到案后,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,依法可从轻处罚。被告人徐某挥霍诈骗的财物,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,可酌情增加刑罚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