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类型
检举他人犯罪事实 有利于量刑幅度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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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4-4-4 | |
案情简介: 一男子为垄断装卫生纸生意,在他人要做该生意时,上门阻挠不成情况下,纠集人员随意殴打他人,并将他人店内货物砸烂。
2012年7月某晚,李某从外地请了一辆货车帮其拉卫生纸,在将整车卫生纸拉回李某的出租门面时,被告人得知后就去找到李某,说这卫生纸的生意是他的,不给李某做,李某的妻子程某跟被告人论理,被告人打了其两耳光。之后,被告人打电话叫来了刘某,刘某带领多人持刀对拉货的司机和被害人李某进行殴打,又到李某的店子里将店内的东西打烂。
法院判决:被告人粟某钢纠集他人随意殴打蒋某团等人,致蒋某团轻微伤,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。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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