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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类型

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

地址:

天津市河西区光华桥南北大街
1号 天津湾写字楼A座601、701

刑事案件咨询热线:

13602142584、13132123632
022-88268899

具体位置:

在易买得超市旁边,靠近光华桥,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门斜对
面的船型写字楼

乘车路线:

867、47、48、912、685
503872、(光华桥站下车)
808(天津医院站下下车)
676、830(湘江道站下车)
地铁9号线东兴路站下车
1号线土城站下车
步行15分钟

14岁男孩没钱上网抢劫网友4块钱 被判一缓二 - 社会热点 < 当前位置
14岁男孩没钱上网抢劫网友4块钱 被判一缓二
时间:2014-2-21

      一14岁少年因上网没钱,便动起了抢劫的恶念,伙同他人将刚出网吧的一男生拦至偏僻处,威胁不交钱就“踢水沟里”。对方因为害怕,从口袋里掏出了仅有的4块钱。2014年2月8日,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刚刚(未成年,化名)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

  2012年10月31日12时许,时年14岁的被告人刚刚伙同一“哥们”打算在固始县一乡街道网吧上网。因没有钱便寻思着抢点钱供其使用。彼时,被告人见一男生刚从网吧走出,遂伙同“哥们”将其拦至偏僻之处后,并威胁说:以前将一个小男孩踢到这个水沟里了。该男生害怕,被迫交出身上仅有的4元现金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刚刚以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。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。其认罪态度较好,具有坦白情节,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。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情节、认罪态度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(来源:中国法院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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