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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类型

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

地址:

天津市河西区光华桥南北大街
1号 天津湾写字楼A座601、701

刑事案件咨询热线:

13602142584、13132123632
022-88268899

具体位置:

在易买得超市旁边,靠近光华桥,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门斜对
面的船型写字楼

乘车路线:

867、47、48、912、685
503872、(光华桥站下车)
808(天津医院站下下车)
676、830(湘江道站下车)
地铁9号线东兴路站下车
1号线土城站下车
步行15分钟

虚假出资1000万元成立空壳公司获刑一年 - 社会热点 < 当前位置
虚假出资1000万元成立空壳公司获刑一年
时间:2014-2-16

      近日,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判处一起通过虚假出资成立空壳公司案件,被告人王清秀犯虚报注册资本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
   法院审理查明,2009年11月,被告人王清秀与被害人田某商量,共同投资在酉阳县酉酬注册成立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,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,王清秀出资人民币900万元,田某以其妻冉某某的名义出资100万元(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田某实际出资了44万元用于办理相关手续)。王清秀没有实际出资能力,向蔡某某借款1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(王清秀向蔡某某支付16万元垫资费)。2010年1月26日,蔡某某分别以冉某某、王清秀的名义将人民币100万元、900万元转入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验资账户。2010年1月27日,该公司注册成立。2010年1月28日,蔡某某将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的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通过王清秀个人账户转入自己账户。

   后被告人王清秀于2012年9月16日被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民警在标准国际大酒店9013房间抓获。

   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清秀以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,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,取得公司登记,虚报注册资本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,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被告人的各量刑情节,故作出如上判决。(来源:中国法院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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