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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类型

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

地址:

天津市河西区光华桥南北大街
1号 天津湾写字楼A座601、701

刑事案件咨询热线:

13602142584、13132123632
022-88268899

具体位置:

在易买得超市旁边,靠近光华桥,
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门斜对
面的船型写字楼

乘车路线:

867、47、48、912、685
503872、(光华桥站下车)
808(天津医院站下下车)
676、830(湘江道站下车)
地铁9号线东兴路站下车
1号线土城站下车
步行15分钟

故意杀人罪经典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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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杀人罪经典案例
时间:2014-2-24

   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(6岁)。某日,甲携乙外出时,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。乙躺在血泊中。甲心想,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,于是离开了现场。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。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,法院认定甲构成不作为犯罪。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

 

律师观点:甲因先行行为导致乙的法益陷入危险状态,故具有防止义务,他人是否具有救助的义务不影响甲救助义务的成立。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。